欢迎访问药队长官方网站!药队长为您提供专业的药品信息、临床招募、远程问诊等服务

埃拉菲布拉诺使用指南

发布时间:2025-09-26     文章编辑:药队长     推荐人数:

在线

问题仍未解决?真人在线,1对1免费为您答疑

  • 已服务超323万人
  • 1分钟内回复
  • 即问即答
马上提问

埃拉菲布拉诺使用指南

药物概述与核心适应症

埃拉菲布拉诺(Elafibranor)是一种口服片剂,由益普生制药公司(Ipsen Biopharmaceuticals)研发,2024年6月获美国FDA批准上市,商品名IQIRVO。规格为80mg×30片/盒,售价约8391美元。该药是近十年来首个获批用于治疗成人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(PBC)的创新药物,适用于对熊去氧胆酸(UDCA)应答不足或无法耐受的患者。

用药前评估与准备

1. 肌肉功能评估

所有患者需在治疗前进行肌酸激酶(CPK)检测及肌肉疼痛/肌病筛查。若存在未控制的肌病或与他汀类药物联用,需评估横纹肌溶解风险,必要时调整联用药物剂量。

2. 妊娠筛查与避孕管理

育龄女性需在治疗前确认未怀孕,并采取双重避孕措施(如屏障法+激素避孕药)。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需持续避孕,避免胎儿暴露风险。

3. 肝功能分级确认

通过Child-Pugh评分系统评估肝功能状态。失代偿期肝硬化(Child-Pugh B/C级)患者禁用,轻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级)无需调整剂量。

推荐剂量与服用方法

1. 标准剂量方案

  • 推荐剂量:每日一次口服80mg,餐前或餐后服用均可;

  • 疗程: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;

  • 月均费用:约8391美元(按每日一片计算)。

2. 联用药物时间间隔

若需联用胆汁酸整合剂(如考来维仑),需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埃拉菲布拉诺。建议优先服用埃拉菲布拉诺,以确保药物吸收稳定性。

3. 漏服处理原则

若漏服一剂,应在记起时立即补服。若距下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,则跳过漏服剂量,避免双倍服药。

特殊人群用药指导

1. 肝功能不全患者

  • Child-Pugh A级:按标准剂量使用,每3个月监测ALT/AST;

  • Child-Pugh B/C级:禁用,需更换治疗方案。

2. 肾功能不全患者

轻中度肾功能损害(eGFR≥30mL/min)无需调整剂量。终末期肾病患者数据有限,需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药物蓄积风险。

3. 老年患者(≥65岁)

按标准剂量给药,但需每2个月评估肌肉症状及骨密度。≥75岁患者因临床数据不足,建议缩短复诊间隔至6周一次。

药物相互作用与监测要求

1. 与HMG-CoA还原酶抑制剂联用

可能增加肌病风险,联用期间需每月监测CPK水平。若CPK升高>5倍正常值上限(ULN),需暂停埃拉菲布拉诺并给予支持治疗。

2. 实验室监测频率

  • 基线期:肝功能(ALT/AST/ALP/TBIL)、CPK、妊娠试验;

  • 治疗期: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,每6个月检测骨密度;

  • 长期用药:每年进行腹部超声或FibroScan评估肝纤维化进展。

不良反应处理与风险管理

1. 肌肉相关毒性

若出现肌痛伴CPK升高>10倍ULN,立即停药并静脉水化。确诊横纹肌溶解症者需住院监测肾功能,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。

2. 药物性肝损伤(DILI)

ALT/AST>3倍ULN且伴胆红素升高时,永久停药并启动保肝治疗(如N-乙酰半胱氨酸)。疑似自身免疫性肝炎需肝活检确诊。

3. 过敏反应

轻度皮疹可口服苯海拉明控制,严重过敏(如血管性水肿)需立即停用药物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10mg。

药物贮存与患者教育

  • 贮存条件:原包装避光保存于15°C-30°C(59°F-86°F),避免潮湿环境;

  • 有效期:24个月,过期药物严禁使用;

  • 患者教育:每日固定时间服药,避免漏服;出现肌肉痉挛、皮肤黄染或呼吸困难时立即就医;限制酒精摄入以减轻肝脏负担。

免责声明: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(如FDA官网、Drugs官网、原研药厂官网等),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,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。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,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。如需治疗,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。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。

参考资料:FDA说明书,FDA更新于2024年6月10日的说明书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scripts/cder/daf/index.cfm?event=BasicSearch.process&ApplNo=218860

推荐文章

相关文章

药队长简介

药队长专注于药品信息、临床招募、远程问诊等服务。药队长以科学事实为基础,坚持“生命至上,健康第一”原则,立志成为一家有情有义,懂得换位思考,坚持利他思维的企业。

扫一扫 关注我们
  • 药队长官方号

    扫一扫,添加微信好友
    做您身边的贴心健康咨询管家

  • 药队长服务号

    扫码关注,有问必答
    了解医药信息 关注临床动态

注: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,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    找药网    药队长     临床招募    鲁公网安备37010402441285号     鲁ICP备2023035557号-2   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    证书编号:(鲁)-经营性-2022-0196